
其他應收款是財務會計中的一種會計科目,主要是指企業收到的各種款項,而這種款項除應收賬款以外的其他款項的總和。一般企業收到各類現金款項,會在記賬時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如收到投資收益,收到稅金退款等。
其他應收款分為可收回類和不可收回類,可收回類款項指收到的款項,能夠收回到企業的收入,如收到的股息、投資收益等。不可收回類的款項指的是收到的款項,不能夠收回到企業的收入,如收到的稅金退款,代購的原材料等。
其他應收款的簡稱為ORS,是企業的財務狀況的一個重要的指標。在審計時,會檢查企業的其他應收款是否實事求是,以防止企業將其暫時列為應收賬款,以獲取不實際的收入。因此,企業在記賬時要認真處理,不能將其歸類為應收賬款,冒充實際收入以購買計入應收賬款的物品,以獲取不實際的收入。
拓展知識:
由于其他應收款的收入能否收回是不明確的,企業在記賬時不能將其歸類為應收賬款,因此在準備財務報表時要對其他應收款作出正確的顯示。
一般其他應收款的財務報表顯示方式是,在所有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資產中,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應收利息,也包括其他應收款。而在負債表中,企業將其他應付款科目包括在應付賬款中,而不是在其他應付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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