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返還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補貼和各種社會保險等費用,包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等,它是企業在使用勞動者的勞動力的同時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費用。社保返還既不屬于工資,也不是企業自身發放的補貼,不能計入營業成本。而應付職工薪酬是一個長期負債,是企業因發放社會保險而應支付給勞動者的費用,因此應劃分到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
從會計上講,應付職工薪酬存在“反映原則”、“確認原則”和“實現原則”,其中“反映原則”規定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發放給職工的費用,是公司的債務,要反映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確認原則”規定應付職工薪酬必須正確確認,即一旦產生有效的職工薪酬,企業應該將之確認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上,“實現原則”規定應付職工薪酬必須在當期實現,即如果在某一會計期間內,應付職工薪酬未被實現,就不應該計入期間應付職工薪酬項目中。
由此可知,企業應當將社保返還計入職工薪酬科目中,并在實際發生時才計入本期應付職工薪酬中,從而更好地反映出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真實關系。
拓展知識:
從會計上講,應付職工薪酬主要有四種組成部分:一是工資,即企業支付給職工的薪酬;二是社會保險,即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五險一金;三是非社會保險,即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費等;四是補貼,即企業支付給職工的餐補、交通補貼等。從上可以看出,職工薪酬是企業支付給職工最基本的款項,其計入賬戶后,會受到會計原則的制約,比如反應原則等,了解這些會計原則才能正確處理職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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