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性基金預算是指政府依據國家預算法的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決定和指示,訂立的一種經濟性文書,其內容是對國家財政部門的收支在某一政策性財政經濟領域內的規模、類型及實施期限等進行說明和規定的文件。
政府性基金預算是政府預算工作的基石。它首先確定本年度財政收入及其構成、財政支出及其構成、務必完成的重大任務和支出專項,并對財政收入和支出進行必要的調整,以確保財政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預算與企業會計預算具有相似之處,兩者都是會計管理中事先做出的財務計劃,是企業活動的財務準備,都有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
政府性基金支出也是實施有效的經濟政策的根本,它是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和新興企業的投資支持,激發投資活力,促進就業和經濟發展,維護民生和社會穩定。政府性基金預算有助于實現財政質量的改善,建立良好的政府“赤字”經濟。
拓展知識:除了政府性基金,還有國企及社會團體性基金,國企性基金主要適用于大中型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會根據自身需求,設立自有基金,進行行業基礎研究、新技術開發、人才培養、技術升級等重大經營項目。社會團體性基金指以民間組織形式從事社會救助、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等,根據社會團體的具體需要進行設置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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