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關系主體指在法律關系中承擔責任義務,并享有權利和特權的主體。根據其參與法律關系的角色、方式和性質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存在于法律關系中間”的主體,又稱“被動”主體,比如買方、被拆遷者、被申請執行人、被告、抗辯人、受捐贈人、受讓人、受讓承受人等;一類是“介入到法律關系”的主體,又稱“主動”主體,比如賣方、建設單位、申請執行對象、原告、抗辯方、捐贈者、讓與人、讓與承受人等。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關系,有的是雙方約定的關系,有的是由法律確立的關系,有的是雙方協作的關系,有的是雙方面對面的關系,有的是雙方夾碼之間的關系。
法律關系主體間關系的構成,不僅取決于雙方究竟承擔什么責任,也取決于雙方責任的本質性質。有的是相互穿插的關系,有的是順序關系,有的是定位關系,有的是約束關系,有的是分割關系,有的是合作關系,有的是保護關系。
拓展知識:
法律關系主體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仔細比較雙方的責任本質,區分和認清各自的法律責任。對于特定的法律關系,雙方當事人要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以及對方所承擔的義務,以便清晰理解自身所屬的法律關系,并正確履行責任。
二是充分認識雙方的身份。在雙方當事人交換之前,應充分了解雙方的身份,包括財產要件、履行形式、行業資質、技術能力、法律程序、服務能力、代理權限等,以便確定主體的關系。
三是要重視主體的合法性。雙方當事人在進行合同關系的建立之前,要加強合法性的審慎,確定合同主體的真實性,確認其有效性,就是說要確保雙方當事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才能開展正當合法的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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