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準則金融資產三分類指的是國際會計準則(IFRS)和其他國際組織對金融資產的三種分類標準。其中,第一類分類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第二類是持有至到期金融資產(Held to Maturity),第三類分類是貸款和應收帳款(Loans and Receivables)。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會計期間內既不計入交易性金融負債,也不會把該類資產的價值定義為本科賬目正在償付的價值,而是在資產負債表示以其市場價值表示的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權投資和其他金融資產(如儲蓄和投資收益等)。雖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會直接影響公司的現金流量,但是它可以提高公司的收入和凈資產,可以通過出售這些金融資產對投資者產生直接影響。
持有至到期金融資產指的是企業持有的,在到期日必須全額償付本金和計劃利息的金融資產,比如債券、投資款等,這類資產的償付時間相對較長,投資者可以根據它的收益來監督和控制企業的償付能力。
貸款和應收帳款則是指企業收到的貸款和應收帳款,這是最重要的金融資產之一,它們與公司的現金流量直接相關。企業必須清楚地了解貸款和應收帳款的質量,按照國際會計準則(IFRS)的建議,企業必須根據以往的收付記錄,對貸款和應收帳款進行定期評估,以確保其質量。
拓展知識:
資產負債表是企業真實財務狀況的顯示,是一份企業的最重要的財務報表之一,它可以闡明企業財務狀況的真實性及變動情況,但表中所列數額僅為估算,不能完全反映企業真實狀況,所以我們必須對資產負債表中所列資產與負債的變動情況進行進一步的審查和分析,以更好地了解企業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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