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應付款是指由借方在財務報表上出現的其他應付款的科目。該科目定義為指除了借方對供應商的應付賬款外,借方與債權人簽訂合同而產生的其他負債。
它包含了借方在一定時間內與債權人簽訂合同,并需在未來付出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負債。按照會計原則,該科目應在借方財務報表上及時出現,以便借方能夠及時了解其負債情況。
這一科目可以涵蓋借方承擔的未來負債,如已安排,但尚未付款的訂單金額;已使用,但尚未付費的各種費用;長期負債,如遞延所得稅;受承諾償還的負債,如引進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要約;短期限制,如銀行的短期貸款;各種合同的補償性支出;應付匯兌損失等等。
拓展知識:與其他負債類似,其他應付款應以撥出有財務意義的現金或其他資產作為償還。報表日期內,撥出的現金及未撥出的現金將分別進行記載;在其他應付款的結算周期內,要及時記載,以便及時了解借方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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