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憑證填制的基本要求是,必須具有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可比較性。
1、完整性要求:原始憑證必須包括業務發生日期、流水號碼、編制單位、憑證字號、摘要、會計科目、借貸方向、金額、分錄序號,以及核算單位等內容。
2、真實性要求:編制的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反映事實,所登記的所有項目,數字,貨幣單位和金額,都必須在現行審核規章和會計制度范圍內正確書寫,不得篡改。
3、準確性要求:原始憑證應該準確地反映事實,所登記的項目、數字、金額,必須正確無誤,且與實際情況相符。
4、可比較性要求:原始憑證必須有一致性,憑證序號、科目編號、會計術語、金額大小寫等內容必須在原始憑證內一致。
拓展知識:原始憑證的類型多種多樣,一般根據業務類型可以分為記賬憑證、收入憑證、發票憑證、銀行憑證等。記賬憑證是最常見的一種,一般由財務部門編制,是會計活動的最基本憑據;收入憑證是用來證明公司收入的情況,一般由會計部編制,屬于業務憑證;發票憑證是由銷售單位編制,用于證明實物交易的收入情況;銀行憑證則涉及銀行賬戶的變動,一般包括銀行存款憑證、支票憑證、銀行盤虧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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