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攤余成本計算公式即指物品折舊計算方式,根據所涉及的投資金額以及投資周期,可以對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的機器或設備等進行累計折舊,從而計算出折舊成本。根據攤余成本計算法,將投資重置新機器或設備等資產購入后,按照相同的規則隨著時間的推移進行累計折舊,從而計算出折舊成本。
常見的攤余成本計算公式為:攤余成本=資產成本-折舊=(投資金額/折舊期間)*折舊期間剩余期間。計算公式中關鍵參數有資產成本(投資金額)、折舊率(折舊期間)和折舊率(折舊期間剩余期間)。
攤余成本計算法計算的是折舊費用,而不是現金支出,例如:公司購買設備的折舊費用,是按照設備的使用年限來計算的,它不單獨計算出現金支出,而是把折舊費用攤椅到每月或每季度作為費用,入賬減值準備。
拓展知識:
除了攤余成本法外,還有許多其他的折舊計算方法,比如:
一、統一折舊法:將資產的成本或當初價值除以預計使用年限,然后等額折舊,折舊額每月、年相等。
二、雙倍余額遞減法:將期初價值乘以折舊率后的余額,再乘以同樣的折舊率,直至折舊期滿,折舊額逐月遞減。
三、變量增減法:折舊速度一開始快,漸漸變慢,折舊額逐月增減。
此外,還有其他折舊小會計技巧,例如:把價值在原值的基礎上有無價值的增加進行折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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