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動成本法是一種會計原則,它要求在報告期內計算物品交易過程中計算每個物品的購買或銷售價格,而不是以原始成本計價。變動成本法要求在每個會計報告期內,都要將商品的購買價格或銷售價格計入報表中。變動成本法的目的是改善會計報表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以更準確地反映商品的準確成本。
變動成本法的原則是,報告期內的商品購買或銷售價格,即使變化如下,也應按照當期生成的價格進行報告:
1.購買價格和銷售價格發生變化;
2.存貨的價格增加或減少;
3.商品的價格增長率或增加;
4.銷售或購買交易發生在報告期之前或之后,而價格發生變化。
變動成本法有一定的優點,可以更精確地反映成本的變化情況,從而提供更加準確的利潤預測。這種原則可以有效防止商品的成本損失,為企業帶來利潤的增加。
拓展知識:變動成本法不僅用于存貨報表,也可以用于產品生產成本的記賬。比如一家電子企業生產智能手機,在完成一批手機生產后,可以根據變動成本法,把當期實際支付或者出售的物料成本記賬到報表以及把工資成本以及外購部件成本也記入報表,從而反映出生產手機的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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