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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折舊,是指企業把生產經營或其他用途所擁有的固定資產經過一段時期的使用而發生的損耗以一定的規律納入成本計算之中的一種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著重于分攤固定資產支出的總金額,其中常見的計算方法有: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直線法,其中雙倍余額遞減法較為普遍。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分攤后的預計使用期限內,所有固定資產及其組成部分的折舊,按其原值的2倍減少折舊金額,截止至該固定資產最后一期的折舊額,不得低于其原值的1/2,每期的折舊計入成本費用。
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計算方法是:(1)計算剩余折舊金額:先將原值乘以2,得到“折舊金額”;(2)比較上期剩余折舊金額和本期減少折舊金額:若上期剩余折舊金額大于本期減少折舊金額,則本期剩余折舊金額等于上期剩余折舊金額減去本期減少折舊金額;若上期剩余折舊金額小于本期減少折舊金額,則本期剩余折舊金額等于零;(3)比較本期剩余折舊金額和原值的一半:若本期剩余折舊金額大于原值的一半,則本期剩余折舊金額等于本期剩余折舊金額;若本期剩余折舊金額小于原值的一半,則本期剩余折舊金額等于原值的一半。
拓展知識: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中經常會涉及到固定資產的凈額和殘值,凈額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后所得金額,殘值是指固定資產折舊完畢后所剩余的本金金額,一般情況下殘值將作為最后一期折舊額直接計入成本費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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