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收到捐贈如何開票?
可以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
首先,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根據財稅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制的公益性捐贈票據,并加蓋本單位的印章;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
第九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捐贈資產的價值,按以下原則確認:(二)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應當以其公允價值計算.捐贈方在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捐贈時,應當提供注明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的證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明,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不得向其開具公益性捐贈票據."所以,貴企業應依據上述規定向所捐贈團體提供所贈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證明,同時要求對方為您開具公益性捐贈票據.憑此捐贈票據方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另外,對于所捐贈的社會團體應符合財稅文件中的條件.該文件規定"民政部門負責對公益性社會團體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核,財政、稅務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對公益性社會團體的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聯合進行審核確認;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按照上述管理權限,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和民政部門分別定期予以公布."

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
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根據不同情況分為:
1、接受貨幣資金捐贈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2、接受非貨幣資金捐贈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接受捐贈是指企業接受國內外地方政府,社會團體或個人贈予的各類固定資產.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關于"協會收到捐贈如何開票?"這一問題的詳細回答.一般我們協會收到的捐贈,不會開具增值稅發票,而是依照要求開具捐贈票據.如果對此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參考上述的通知內容,可以了解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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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