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工程發票如何計算稅費?
答:包工包料的建筑服務,稅率是9%.如果簡易計稅是3%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一條給予了明確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注意該文件中的"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有兩層含義:一是在合同中應分別注明銷售貨物的金額和銷售建筑服務的金額;在會計核算上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和銷售服務的收入;在稅務處理上,銷售貨物按照13%,銷售建筑服務按照9%向業主或發包方開具發票.二是建筑企業可以與業主或發包方簽訂兩份合同:貨物銷售合同和建筑服務銷售合同.貨物銷售合同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銷售建筑服務按照3%(清包工合同,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稅率計征增值稅)或9%的增值稅稅率計征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第一款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基于這個文件規定,建筑企業銷售自產機器設備并提供安裝服務服務的,必須按照兼營行為處理,機器設備銷售額部分,建筑企業向發包方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安裝服務銷售額部分,建筑企業向發包方開具3%的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發包方同意的情況下)或開9%的的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發包方不同意的情況下).

工程項目預交稅費后如何做賬?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收入的2%)
貸:銀行存款
開發票后,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上文筆者詳盡的講解了包工包料工程發票如何計算稅費?以及相關具體的條文規定,主要分為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兩種方式,如果存在跨區域項目以及預收款項時還要講得預交增值稅,還想學習更多承建方式的計稅方法,請繼續關注我們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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