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未超過10萬如何納稅?
2019年1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免征增值稅.2018年是月低于3萬的免征,2019年提高了7萬.
季銷售額低于30萬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是按照季度申報的,則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低于30萬的,免征增值稅.2018年季度銷售額于10萬的免征,2019年提高了20萬.
超過30萬全額征收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超過了30萬,就需要全額征收增值稅了.按月申報的,月度銷售額超過10萬,也需要全額征收.
低于30萬免征附加稅
附加稅是按照增值稅來計算的,所以當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低于30萬元,除了可以免征增值稅,還可以免征附加稅.(附加稅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銷售額包括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如果需要向客戶提供專用發票,就得前往稅局讓工作人幫忙開具,專用發票的增值稅是不免的,需要及時繳納,但是計算銷售額的時候,需要加上專用發票上的銷售額.
施實時間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30萬以下免征增值稅的優惠,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也就是說2019年1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的起征點:月為10萬,季為30萬.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10萬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同時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因此,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應該開具普票的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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