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擔保法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擔保法解釋》第116條規定: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擔保法解釋》第117條規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

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書,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據有兩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
定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通過上文小編老師闡述的相關資料,相信你們都知道關于合同中提及到的定金的法律規定在擔保法中都是有著明文的規定,上文只是對此進行了簡單的介紹,如果學員們還想學習更多其他的資料,小編老師倒是建議你們可以來本網站上進行咨詢,這里有會有老師給你們指導學習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