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法定解除條件是什么
買房人在下列十二種情況下有權單方面通知賣房人解除購房合同: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2、賣方明示違約
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房屋賣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即賣方明確表示將不交付房屋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3、先賣后抵押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未告知買方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4、一房二賣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5、隱瞞無證售房事實的
賣房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預售許可證明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6、隱瞞房屋抵押的事實
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7、隱瞞房屋已出賣或為拆遷安置房屋的事實
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8、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
因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10、面積誤差比超過3%
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漢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的處理方式不明確的,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
11、過分遲延交付房屋的
賣方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12、過分遲延產權過戶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賣方的原因,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商品房過戶費是什么?
商品房過戶費是商品房過戶過程中產生的稅費以及辦理該繳費手續產生的其他費用的總稱.若屬于商品房的贈與,則過戶費包括評估費、公證費、契稅和印花稅等;若屬于商品房的買賣,過戶費包括契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及手續費等;若屬于商品房的繼承,過戶費包括登記費及印花稅等.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當事人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的行為,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商品房買賣合同法定解除條件是什么?以上內容就是本期講解的資料,按照相關法律條例的規定,商品房的買賣合同法定解除條件需要滿足上文提交到的12種情況才可以的,比如說不可以抗拒的原因等等.不過小編老師還想提醒大家,買房賣房須謹慎,有什么問題都是可以來本網站上找老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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