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代開的流程
如果您的情況符合代開發票的規定,請攜帶以下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通過網上預受理(僅限于固定戶)的,提供預受理后打印的《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或者直接到辦稅大廳受理的,提供《代開發票申請表》;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的單位經辦人、個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對所購物品或接受勞務服務的項目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個人小額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收入在500元(不含本數)以下的,申請代開普通發票只需提供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代開發票的要求介紹
(一)要求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填寫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的內容應包括代開發票所需的物品品名(或勞務服務項目)、單價、金額等基本要素;申請表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自行設計.對個人小額銷售貨物和勞務只需提供身份證明.小額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確定.(江蘇省國稅局規定個人銷售貨物和勞務申請國稅機關代開發票的小額金額標準確定為每次1000元以下;如果是農民個人銷售自產自銷的農副產品,其小額標準確定為3000元以下.)
(二)稅務機關應當對要求代開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申請資料進行核對,包括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合法身份證件(江蘇省國稅局規定求代開普通發票的申請人提供的合法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護照和其他合法證件)以及購貨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等,核對一致的,方可予以代開.
(三)代開普通發票應指定專人負責,一般應使用計算機開具,并確保開票記錄完整、準確、可靠存儲,不可更改;暫無條件使用計算機開具的,也可手工填開.無論使用計算機開具還是手工填開,均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否則無效.代開發票專用章的規格和式樣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55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代開發票在開票和征稅之間要相互制約.使用計算機開票并能確保開票記錄完整、準確、可靠存儲且不可更改的單位,開票和征稅可由一個崗位完成;雖使用計算機開票但僅限于替代手工填寫打印功能、或者暫無條件使用計算機開具而以手工填開的單位,開票和收款人員必須分崗作業,形成制約.與此同時,每個代開發票單位應當設置復核崗位,對窗口開票與征稅操作的記錄進行復核,以加強監控.
上文小編介紹了普通發票代開的流程.符合條件的可以攜帶以上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看看有哪些內容就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不明了,具體的詳情大家可以參考上文.對于遇到此類問題、被困擾的小伙伴,可以自己試試上述幾種解決方式.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本網站的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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