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抵扣聯蓋了三個章可以嗎
一般來說,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第一個沒蓋清楚,可以再蓋一個來作為彌補,可以蓋兩個章.但是,這兩個章必須玩先分開,不能有重疊的地方.而且千萬不要在原來的印章上再重疊加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規定:"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綜上所述,增值稅發票抵扣聯上蓋了一個章不清晰,建議作廢重開.不管是否合理,但是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來說,嚴一點還是不會有錯的!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規定開具: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2、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于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稅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頂,在"價稅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 "符號封頂.
發票抵扣聯蓋了三個章可以嗎?看過相關的規定我們知道這個是不行的,一般都是規定只能蓋一個章,如果有特殊的情況,也應該依據實際來進行判定,但是會計學堂小編還是要提醒大家,對于發票的操作大意不得,一定要認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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