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稅減半征收按全額計提嗎
對于有文件規定附加稅減半征收的,按照實際計提附加稅金額記賬,不用全額計提后再減去一半,更不能參照購入稅控盤一樣全額抵減的形式.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等
貸:營業外收入
稅法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相關會計分錄:
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按規定免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稅收減免.

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減半征收政策是什么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三條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第六條規定:"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相關稅費政策的通知》(云財稅〔2019〕11號)規定:"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的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按50%征收.
本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加稅減半征收按全額計提嗎?在會計上,計提減半征收的附加稅的時候并不需要全額進行計提,只需要按照實際減的金額進行記賬就可以了.因為是減免的稅款,所以在會計上是計入營業外收入的.看完上文中會計學堂的解答,大家都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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