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給員工購買的意外險是否稅前扣除要看情況.
企業為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以及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為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第一條第(八)款規定,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列入稅前扣除范圍.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企業給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保險可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
第三十六條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綜上規定,目前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是指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因此,企業給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保險(即商業保險)不可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職工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這個不能以偏概全,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也就是說,只有為高危作業團體人員辦理的意外險以及出差的航空意外險才能扣除,本文就給大家講到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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