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分月如何計提
第三十一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并按不低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金累計達到當年擔保責任余額10%的,實行差額提取.差額提取辦法和擔保賠償準備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監管部門另行制定.
監管部門可以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責任風險狀況和審慎監管的需要,提出調高擔保賠償準備金比例的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對擔保責任實行風險分類管理,準確計量擔保責任風險.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指公司一年以內的財產險、意外傷害險、健康險業務按規定從本期保險責任尚未到期,應屬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險費中提取出來形成的準備金.按照我國保險精算規定:會計年度末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照本會計年度自留毛保費的50%提取.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將保險責任尚未滿期的,應屬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險費提存出來所形成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在會計年度決算時一次計算提取,提取的計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月平均估算法和日平均估算法.

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提取的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再保險合同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險種和原保險合同或再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確認保費收入、分保費收入的當期,應按保險精算確定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保險精算重新計算確定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金額與已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
(三)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應按相關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以上就是關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分月如何計提的全部內容,看完上文你知道了嗎,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按照有效的人壽保險單的全部凈值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如果有其他的會計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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