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模糊不清的發票可以用嗎
不可以.發票開具,應做到按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填開的發票不得涂改、挖補、撕毀.一般發票字跡不清楚財務人員不得進行報銷,應退回開具單位,作廢字跡不清楚的發票,重新開具合規的發票才能入賬.
在發票開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銷貨方在整本發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有無缺頁、錯號、發票聯無發票監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報送稅務機關處理.
2、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3、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4、銷貨方應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開具發票,不準買賣、轉借、轉讓和代理開具.
5、銷貨方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后的存根聯要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6、發票要全聯一次填寫.每份票無任有幾聯,都必須把全部聯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復寫或打印,以保證各聯填開的內容、金額等都保持一致.嚴禁開具"大頭小尾"發票.
7、開具發票要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8、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憑證;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后,重新開具發票.

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字跡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項目填寫齊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五)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
(六)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七)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八)按照本規定第六條所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九)不得開具偽造的專用發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十一)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以上就是關于金額模糊不清的發票可以用嗎的全部內容了,金額模糊不清的發票是不可以用得,發票開具的要求上文已經詳細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方面的疑問,歡迎隨時向我們專業的老師提問,想了解更多會計咨詢,可以關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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