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能否暫估入賬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暫估入賬一般是針對進貨時的帳務處理.即:進貨已辦理驗收入庫、未取得發票、未付款的情況下要做暫估入賬處理.
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40號)規定: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已將貨物移送對方并暫估銷售收入入賬,但既未取得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也未開具銷售發票的,
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關于暫估收入的帳務處理
暫估,是指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
賬戶處理:
借:應收賬款---暫估收入貸:主營業務收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次月沖回:借:應收賬款---暫估收入??? (負數或紅數)貸:主營業務收入?????? (負數或紅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負數或紅數)在開票時正常處理
以上就是關于收入能否暫估入賬的全部解答了,其實這個問題并不復雜,收入已經暫估入賬的發票,需要將之前暫估的分錄和結轉成本的分錄沖回,然后按發票的金額再做一筆正確的即可.不知道的朋友按照小編整理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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