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抵扣聯裝電腦型如何裝訂
1、只要把當月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和蓋有稅務局認證結果清單的證明附在一起,然后再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封面”和抵扣聯、認證結果清單一起裝訂即可。
2、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封面”寫上企業名稱、稅號、認證時期、抵扣聯張數及稅額,然后再用裝訂錢裝訂起來即可。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輔常滇端鄄得殿全東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裝訂要求
1.屬于整本開具的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的存根聯,按原順序裝訂;開具的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存根聯,應按開票順序號碼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開具份數裝訂。
2.對屬于扣稅憑證的單證,根據取得的時間順序,按單證種類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
3.裝訂時,必須使用稅務機關統一規定的《征稅/扣稅單證匯總簿封面》(以下簡稱“《封面》”),并按規定填寫封面內容,由辦稅人員和財務人員審核簽章。啟用《封面》后,納稅人可不再填寫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封面內容。
4.納稅人當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暫不加裝《封面》,兩個月仍未使用完的,應在主管稅務機關對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廢的當月加裝《封面》。
納稅人開具的普通發票及收購憑證在其整本使用完畢的當月,加裝《封面》。
5.《封面》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單位名稱、本冊單證份數、金額、稅額、本月此種單證總冊數及本冊單證編號、稅款所屬時間等,具體格式由各省一級國家稅務局制定。
以上就是增值稅發票抵扣聯裝電腦型如何裝訂的以及裝訂的要求,會計學堂小編建議將本月已經認證好的抵扣聯放在一起,并將本月抵扣的稅額的那張憑證打印出來,放在抵扣聯的上面,用專用的抵扣聯封面粘好就可以了,在封面寫上公司名稱,日期,抵扣的張數,稅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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