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殘保金的工資總額是否含個人社保部分
工資總額不包括社保. 工資總額指的是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其中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與生產有關的各種經常性獎金以及根據法令規定的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等.
殘保金如何申報(以江蘇省為例)
第一步:登陸江蘇省電子稅務局
在"我的待辦"里點殘保金申報表.
第二步:打開報表,繳費人只需按要求填寫正確的"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和"上年在職職工人數",系統即可生成應繳費額.
第三步:確認申報表中全部數據無誤后,按"保存"繳款就OK啦!

申報殘保金常見問題
1. 申報表中序號4(須填寫)-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若是2018年以前登記的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即為2018年度實際全年工資總額;若是在2018年中間成立的單位,需將實際工資總額換算成全年工資總額.
2. 申報表中序號5(須填寫)-上年在職職工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計算公式如下:
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
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
3. 申報表中序號6(全省統一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江蘇省確定應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為1.5%.
4. 申報表中序號7(數據由殘聯提供)-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該數據為殘聯部門傳遞至稅務系統的安置殘疾人年審數據,若對該數據存在疑問,請與當地殘聯聯系.
5. 申報表中序號8(系統自動計算)-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
6. 申報表中序號8旁(系統自動分檔)-征收比例
申報表中自動顯示,納稅人可自行關注.
7. 申報表中序號9-12(系統自動計算)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2018年度新登記注冊用人單位年保障金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12-登記注冊月份)÷12
NOTE:如果是2018年12月登記成立的企業,那2018年度該用人單位成立不足一月,不繳納殘保金,正常情況下不產生2018年度殘保金申報,個別情況如果產生了可零申報.
8. 免征緩征標準
當申報數據滿足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或者平均工資高于當地平均工資2倍以上時,系統自動帶出"其他"優惠性質.
(1)免征范圍
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5%,且在職職工總數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業,本年度繼續執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減免或者緩繳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按規定程序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申報殘保金的工資總額是否含個人社保部分?如果企業是有殘疾人在工作,也應該要能夠了解關于殘疾人工資計算、社保繳納等等相關的內容,保證能處理好公司所有員工工資結算等等的賬務.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