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申報表中什么情況才需在累計免稅收入中填入數據
如果有出口銷售享受免稅優惠的,就需要填寫在免稅貨物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項目中,如果沒有就不用填.免稅企業只須報本季度營業收入填入第一大項"計稅依據"里的第三小項"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欄目里的本月發生數和累計數即可.
增值稅申報表第8項"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 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直接免征增值稅的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及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銷貨退回的銷售額用負數表示),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的銷售額.
"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應等于《附表一》第18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分攤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時免稅項目銷售額如何確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529號)規定,納稅人在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時,對其取得的銷售免稅貨物的銷售收入和經營非應稅項目的營業收入額,不得進行不含稅收入的換算.
參照上述規定,免征增值稅銷售收入,不得進行不含稅收入的換算.由此,免征增值稅的增值稅申報表與利潤表收入填報是一致的.

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本期免稅收入"列填寫的數據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免稅收入是指以下幾項,如果有,據實填入即可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值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子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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