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納稅方面的區別
答:1、獨立核算是指企業單獨建立會計賬簿,單獨編制會計報表,單獨進行盈虧計算;
2、分公司一般是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企業,子公司主要是指被總公司控股的分支企業,但是這個分支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一般來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以單獨與客戶簽定合同供貨,并且對產品的質量等問題負責;而分公司作為一個生產基地是不能單獨與客戶簽定合同的,也不能將產品直接銷售給客戶,實踐中好像有的分公司直接供貨給客戶,但是實際上手續還是總公司辦的,形式上是分公司發貨,法律上仍然是總公司的行為.
3、按照2008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于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再單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有總機構匯總繳納,但是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的所得稅分解表在所在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1、由于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的資格,所以實行獨立核算、獨立申報納稅,具有完全獨立的納稅人,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母子公司應該分別納稅,并購且子公司必須在稅后利潤中才能俺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
2、總分公司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接受所在地稅務機關的監督和管理.由于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不是所得稅的完全納稅人,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的繳納,一般情況是在年度中先按一定的比例繳納企業所得稅.

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
答:這兩者最大的區別是有沒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是有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工商登記中的內容不同,具體體現在出資上.其法律依據是我國《公司法》第14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具有以下特點:是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營業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
子公司的特點:子公司是其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經濟關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4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
本文的內容到此結束,講述了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納稅方面的區別,此外也總的說明了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最大的區別就是有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別,兩種類型的公司實際都有很多,需要繼續了解的,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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