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計入哪個科目
記錄至"稅金及附加"科目,分錄如下: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2、支付稅金時: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3、月末結轉至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科目
應該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1、營業稅按營業收入3%繳納;(建筑安裝業)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7%、鄉鎮礦區5%、農村1%)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1%繳納(各地可能不同)
(1)計提時,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2)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城建稅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由稅務部門征收的與教育相關的規費包括教育費附加稅和地方教育附加稅.其中:教育費附加從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對象為繳納"三稅"(即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目前征收標準為,實際繳納"三稅"稅額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征收及確定各自的征收標準,征收對象同教育費附加.
舊準則下,城建稅是計入應交稅"金"科目;教育費附加是計入"其他應交款"科目.
新準則下,應交稅"金"科目,改為應交稅"費".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之前記的賬只是科目名稱不同,涉及不到損益和其他問題,所以不用改.

地方教育附加稅的稅率是怎樣的?
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12月1日起,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
教育費附加統一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實際繳納稅額的3%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統一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實際繳納稅額的2%征收.
教育費附加是怎么進行會計處理的
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教育費附加的納費義務人
(簡稱納費人).凡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征教育費附加的義務人.所以,是生活中很常見的一種稅種,也是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教育費附加的會計處理 (一)會計科目
企業繳納的教育費附加,通過"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科目核算.
(二)會計核算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上繳教育費附加時: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新會計制度下,把應交教育費附加都合并到應交稅費科目中處理.不再使用其它應交款科目.
上面的內容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了教育費附加的會計科目和會計核算過程,希望大家都可以理解,并且能夠應用到初級會計職稱中的實例中,此外,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適用于現行有效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規定,凡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納稅人均需按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計入哪個科目?新會計準則地方教育費附加是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填報此項指標時應注意,實行新稅制后,會計上規定應交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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