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不在公司任職可以報銷差旅費嗎
答:不能.
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活動,無職務行為,其費用不能在公司報銷;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只有參加公司股東會時,準予報銷"車馬費".
具體: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的"招待費"上升為公司行為,可有公司行政部門報銷;但其日常用品絕不能在企業報銷.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公司股東的權利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此外,股東還具有股東身份權、資產收益權、知情權、特定情形下的訴訟權和代位訴訟權、對管理者的選擇和監督權等,還包括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具有的權利.

銷售部門報銷業務招待費怎么做會計分錄
答:借: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于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許稅前扣除.
上述資料講述了股東不在公司任職可以報銷差旅費嗎以及銷售部門報銷業務招待費怎么做會計分錄,大家都掌握了嗎,股東如果不在公司任職也不接受工資,是不能報銷差旅費的,更多解答大家可以繼續詢問會計學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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