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申報累計減除費用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個稅累積收入和累計減除費用怎么計算
一、累計預扣法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六條: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二、累計減除費用
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轉換為公式,表示如下:
累計減除費用=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從業月份數*5000

個稅最遲每月幾號申報
答:1、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2、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3、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4、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三十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以上就是個稅申報累計減除費用的全部內容,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這些都是以后工作中常用到的,歡迎大家關注會計學堂,有問題可以在線咨詢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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