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附加稅減半征是什么時候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附加稅減半征收賬務如何處理?
由于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附加稅費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的,在會計處理上,有兩種意見.
一、第一種、附加稅是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計提,免稅的情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0,所以附加稅不必計提.
所以,在實現銷售后,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暫時不計提附加稅,等繳納增值稅時再計提.增值稅減免,附加稅種就不用計提了.、

二、第二種、計算增值稅時同時計提,免稅時作為營業外收入.
(一)在實現銷售后,做:
1、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2、計提附加稅費: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是困擾了是輪擾亂
(二)免稅后:
1、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2、同時,應該免附加稅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以上就是2019附加稅減半征是什么時候的全部內容,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你學會了嗎?各位想學習更多關于企業財務的實操技巧,可以來我們會計學堂找我們的專業老師,更多精彩課程等你來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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