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抵稅在哪項填寫
水利基金一般在計提時放在管理費用里,上交時則應該填在其他應付款里.在填申報表時也是如此.
水利建設基金的繳納依據是什么?
水利建設基金的依據是上年度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對沒有上年度收入的新成立企業按當期收入計征.水利基金的解釋權在省財政廳,如果您有何疑問,可以咨詢省財政廳.比如你公司申報2016年10月的水利基金應依據2015年10月份的收入,如果多報,可以向主管地稅部門申請退款或在以后月度申報中抵扣.
1、水利建設基金的繳納依據是不含稅收入.
2、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于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來計提和交納.浙江省是0.01%.
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水利建設基金.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因此,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可以免征水利建設基金.

水利建設基金繳納得標準是什么?
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
(一)從中央有關部門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中提取3%.應提取水利建設基金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項目包括:車輛購置附加費、港口建設費、鐵路建設基金、市話初裝費、郵電附加、中央分成的電力建設基金.
(二)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設基金的資金.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有哪些?
(一)從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中提取3%.應提取水利建設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項目包括:養路費、公路建設基金、車輛通行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門的駕駛員培訓費、地方分成的電力建設基金、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業管理費、征地管理費、市政設施配套費.
(二)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要從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不少于15%的資金 ,用于城市防洪建設.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盤錦、長春、吉林、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鄭州、開封、濟南、合肥、蕪湖、安慶、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漢、黃石、荊州、南昌、九江、長沙、岳陽、成都、廣州、南寧、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
(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設施建設的各項基金(資金、附加、收費),統一納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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