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提示付款怎么操作
(一)提示付款
1、提示付款日期的確定
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交票據日為準.(通過委托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視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2、提示付款期限的計算
提示付款期限的計算適用民法通則關于計算期間的規定.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最后一日.按月計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對日計算;無對日的,月末日為到期日.
例:1月31日簽發的銀行匯票,到期日為2月28日(平年).

3、提示付款日期的具體期限
(1)見票即付的匯票
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 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二)超期提示付款
1、商業匯票的持票人超過規定期限提示付款,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仍可以向承兌人請求付款.
2、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的持票人超過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仍可以向出票人請求付款.
3、支票的持票人超過規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
什么是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規定的期間內向票據債務人提示付款;若超過規定期限,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只能向承兌人或出票人行使權利.提示付款期限都是票據法中明確規定的.
付款期限,指的就是票據上所記載的付款的期限.
簡單的說,付款期是確定匯票到期的期間,提示付款期是持票人可以拿錢的期間.
票據法規規定,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匯票到期日起10天提示付款.在提示付款期內,付款人足額付款后,全體票據債務人的責任解除,整個票據活動的過程才算圓滿結束.
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其實并沒有嚴格的限定,一般情況下是由商品交易的雙方協商確定的商業匯票付款期限,但是有一個最長的期限限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能夠超過六個月.
一般情況下,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集中在3到6個月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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