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征收備案后還可以選擇嗎
建筑業簡易征收一次備案即可,后續出現的簡易工程項目不需要備案,資料留存備查.
2017年11月底,稅務總局發布了一個文件《關于簡化建筑服務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備案事項的公告》(2017年第43號),目的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簡化辦稅流程.公告里的第一條內容如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按規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的,實行一次備案."公告內容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納稅人只要符合簡易征收,就應在按簡易計稅方法首次辦理納稅申報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備案手續.老項目備案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合同;甲供工程、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納稅人備案后,有其他項目需要選擇簡易征收計稅的,不需要備案,可以直接按照簡易征收計算.但是,相關的資料應當保存完整,用來備查.如果資料不完整,則不能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總結來說,按照最新的文件,建筑業簡易征收一次備案即可,后續出現的簡易工程項目不需要備案,資料留存備查.

自2019年10月1日起,增值稅簡易征收備案全面取消!
自2019年10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發生甲供工程、清包工工程,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征增值稅時,不再實行備案制.
參 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八條的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務的一般納稅人建筑企業按規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再實行備案制.
應自行留存以下證明材料備查:
(1)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如果稅務機關在后續管理中發現納稅人不能提供以上相關資料的,對少繳的稅款應予追繳,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案列一
王強入職甲公司成為員工,甲公司給王強年薪120萬元,假設不考慮專項扣除費用和6項專項附加扣除費用等.
個稅=(120萬元-6萬元)*45%-18.192萬元=33.108萬元
案列二
假設王強不入職甲公司,王強成立一家個體戶乙,甲公司跟乙公司變為服務關系,支付個體戶乙120萬元,個體戶乙定率征收,核定的應稅所得率10%.
個稅=120萬元*10%*20%-1.05萬元=1.35萬元
好多企業在銷售貨物的過程中存在對外出租包裝物的情況,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1.3萬元
貸:其他應付款-押金 11.3萬元
注 意
當押金逾期12個月后,應按照稅法依法繳納增值稅.
借:其他應付款-押金 11.3萬元
貸:其他業務收入 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萬元
參 考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帳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包裝物押金逾期期限審批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827號)規定: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出租出借包裝物而收取的押金,無論包裝物周轉使用期限長短,超過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還的均并入銷售額征稅.
簡易征收備案后還可以選擇嗎一文會計學堂小編就講到這里,自2019年10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發生甲供工程、清包工工程,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征增值稅時,不再實行備案制.所以各位財務務必牢記這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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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