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發票遺失證明怎么開
應提交的資料有: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稅證明單》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到稅務領)2、銷貨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3、丟失發票的記帳聯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四份,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到稅務局大廳去辦理.
對購貨方憑"證明單"、丟失發票的記帳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準許抵扣申請事宜的,主管稅務機關管理部門應要求納稅人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準予抵扣審批表》(附件13,以下簡稱審批表),對其報告的丟失發票是否已申報抵扣進行檢查.符合規定條件的,在審批表上審核批準,準予抵扣.檢查審批期限,為自接到審批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對購貨單位取得的"證明單", 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嚴格審核,并與"審批表"共同作為準予抵扣稅款的原始稅務資料立卷歸檔.

發票遺失證明怎么寫
1發票證明由丟失票據的一方寫明.
2在文檔中間寫上證明二字,再寫開頭稱呼,XX稅務機關(是主管稅務機關的全稱).
3正文開門見山直接說明:XX公司在什么時間,給誰開具的發票,發票張數、發票類型、發票流水號和丟失原因.
例如我公司開給XX公司X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傳遞過程過不慎遺失,我公司已交稅,對方尚未抵扣,開票日期為XXXX年X月XX日.
4再將發票的內容、發票號、發票金額,稅額寫清楚.
例如:發票名為:XXXX,發票代碼是: XXXXXXXXXX,發票號:XXXXXXXX,金額XXXX,稅額:XXX,合計:XXXXX.
5在文檔末尾寫上特此證明,再在文檔落款處寫上公司名稱、日期并加蓋公章.就完成發票遺失證明了.
企業到窗口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現金額開具錯誤,當月開具的且對方未認證的,可否作廢重開?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二條規定:"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
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代開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因此,根據上述文件規定,符合作廢條件的,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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