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潤補虧五年內是可以順延嗎
未分配利潤可以彌補虧損嗎?
可以,未分配利潤可以彌補虧損.
企業經營虧損可以在以后的五年內以稅前利潤彌補,所以你公司當年的利潤可以先彌補去年的虧損,然后再計算所得稅.但是應該注意的是,這里的利潤及虧損均是指經納稅調整后的利潤、虧損.即使你當年彌補虧損后的未分配利潤仍為負數,不需繳所得稅,但所得稅報表還是應該按時上報.其他的各種流轉稅、個人所得稅等也要按時報.
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可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用利潤彌補虧損無須專門作會計分錄)
2、交所得稅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公益金;(盈余公積用于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職工集體福利)
4、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5、分配優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終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補虧五年內是可以順延嗎
當年凈虧損可以用以后五年的稅前利潤進行補虧,若五年之后還是虧損,那么可以用五年之后的稅后利潤補虧,另外如果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通過決議,用盈余公積補虧也是可以的
用稅前和稅后利潤補虧,不用做賬,直接把稅前稅后利潤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里即可,借貸方直接自動抵減
盈余公積補虧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例題
某企業本年初未分配利潤借方金額為100萬元(其中20萬元是5年前的虧損),本年實現凈利潤500萬元,法定公積金計提比例為10%,則本年計提的法定公積金為( )萬元.
A.50
B.40
C.42
D.48
進行利潤分配時的"補虧"是按照賬面數字進行的,與所得稅法的"虧損后轉"無關.
是不是還是不太明白呢?沒有關系,再來看下面的具體解釋吧!
(1)所得稅法的"虧損后轉"是稅法概念,含義是對于以前年度五年內的虧損,可以用本年的稅前利潤彌補.目的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進一步計算所得稅費用和凈利潤.
(2)利潤分配"補虧"是公司法的概念,含義是對于以前年度的虧損(不管是五年內的,還是五年前的)都用本年的稅后利潤彌補.目的是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進一步進行利潤分配.
(3)所得稅法的虧損后轉與利潤分配時的"補虧"是兩個階段的處理,前者是計算凈利潤過程的處理,后者是進行利潤分配時的處理,計算出凈利潤之后才進入利潤分配補虧階段.
〔舉例〕假設某企業成立于2004年,2004年虧損10萬元,2005~2009年累積虧損40萬元,2010年初的賬面累計虧損為50萬元,2010年的稅前利潤為100萬元,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所得稅稅率為25%.
則2010年的應納稅所得額=100-40=60(萬元)(這是所得稅法的"虧損后轉"),所得稅費用=60×25%=15(萬元),凈利潤=100-15=85(萬元).
接下來,進行利潤分配時,可供分配的利潤=85-50=35(萬元)(這是利潤分配時的"補虧")
怎么樣,這樣解釋下來是不是很清楚了呢?
未分配利潤補虧五年內是可以順延嗎?答案是肯定的,當一個納稅年度的利潤全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利潤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小編還以例題為輔助幫助大家理解這個內容,這樣看是不是容易理解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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