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不足一元怎么免征計提?
答:在稅法的適用原則中,有這樣一條原則:特別法優于普通法.這一原則的含義為:對同一事項兩部法律分別訂有一般和特別規定時,特別規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規定的效力.因此,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1元的,應當按照印花稅的政策規定貼花1元,不能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文件規定免征稅款.原因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文件規定,相當于普通法的規定,而印花稅政策的規定,相當于特別法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因此,1元以下應納稅額也應當進行納稅申報,只不過是稅務機關在征收時將予以免征.
也就是說,按照稅法規定,1元以下應納稅額也應當進行納稅申報,而納稅申報的依據就是賬務處理的數據.
印花稅應稅憑證名稱怎么填?相關閱讀拓展:

印花稅應納稅憑證有哪些?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文件(88)財稅字第255號)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第四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合同,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和其他有關合同法規訂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第五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第六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賬簿."
上述文章中小編介紹的關于印花稅不足一元怎么免征計提的解答,你們都看明白了嗎?如果還有其他關于財務方面的問題不能解決,不妨來會計學堂和我們經驗豐富的答疑老師一起交流討論,官網上每天都會更新精彩的專業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一定不要錯過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