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支付服務費要代扣代繳的稅費有哪些
(一)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及附加、增值稅稅率6%(技術服務費),附加稅稅率適用當地稅率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A公司有代扣代繳增值稅的義務
第二十條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二)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10%
1、《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A公司有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義務.
2、《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其中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同時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第七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7日內向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和解繳代扣稅款.
境外代扣代繳的稅費怎么做會計分錄?
(1)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2)借:應付賬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銀行存款
(3)支付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針對境外支付服務費要代扣代繳的稅費有哪些的問題,主要是增值稅及附加以及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稅率是百分之六,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百分之十.文章還列舉了具體的文件規定的內容.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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