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必須是一般納稅人嗎
答: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也可能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是增值稅納稅人的一個劃分,是為了增值稅管理的需要。而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生產經營的內容。
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自2006年1月1日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免稅期滿后減按1
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投產經營后,其獲利年度以第一個獲得利潤的納稅年度開始計算;企業開辦初期有虧損的,可以依照稅法規定逐年結轉彌補,其獲利年度以彌補后有利潤的納稅年度開始計算。
新辦第三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的通知》(財稅[2006]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執行口徑等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6〕103號)文件規定:
新辦企業的權益性出資人(股東或其他權益投資方)實際出資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累計出資額占新辦企業注冊資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25%。

小微企業可以是一般納稅人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認定為小微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的即為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司如下:
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我們可以從上文內容當中看到,高新企業必須是一般納稅人嗎?當然不是的,高新技術產業也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類型和企業納稅方式不大,所經營的類型也不能決定企業是否就是一般納稅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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