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證預交稅款后開票需要再交稅嗎?
不需要!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符合繳銷條件的,稅務機關在“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上簽署意見并辦理繳銷手續,收回“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證明聯。對逾期(超過半年)未繳銷的,稅務機關應督促納稅人辦理繳銷手續。

增值稅繳納要求規定是什么?
1、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一個季度。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2、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至15日申報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僅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
3、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外管證預交稅款后開票需要再交稅嗎?綜合以上所述,其實關于外管證的預繳稅款后再開票或者先開票再繳稅的都不在需要繳納稅收的,企業外管證在外地繳納稅款有效期一般為30天,最多的時候不能超過180天就要繳銷的。如果大家還有什么問題沒有解決,歡迎你們來會計學堂網搜索,這里有很多資料可以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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