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怎樣收取
土地出讓金又可分為地面價與樓面價兩種計算方法,地面價為每平方米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筑面積.
一、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二、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以及紅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個國有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劃撥商品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三、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式
答: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的相關規定
(1)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房地產經濟活動中,政府往往采用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的方式,將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開發商,開發商向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這種情況下的土地出讓金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地價,可根據市場來定價;
(2)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
(3)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房地產經濟活動中,部分已購公房在上市前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以上詳細介紹了土地出讓金怎樣收取,土地出讓金計算方式,也介紹了土地出讓金的相關規定.作為一名政府的工作人員,最好是知道土地出讓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這樣在計算土地出讓金的時候就可以做到信手拈來.如果你閱讀了本文,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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