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保障金會計科目怎么處理?
答: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如果提取的話: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殘疾人保證金怎么計算?
殘疾人保證金的計算方式:
應繳納的保證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疾人保證金的繳納流程如下:
1、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并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申報繳納地點。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繳費期限。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4、申報繳納方式。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殘疾人保障金會計科目怎么處理?在閱讀完之后,我們可以清楚知道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通過計入到“管理費用”當中核算,以及保障金的核算,應交比例多少,大家不妨都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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