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進項稅可以全部抵扣嗎
在最新的稅法中,符合進項稅額抵扣條件的在建工程購進的工程物資準予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二條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原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專項存款-轉出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也就是說將原來抵扣的這部分進項稅額從"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轉出來,增加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進項稅如何抵扣
1.在最新的稅法中,符合進項稅額抵扣條件的在建工程購進的工程物資準予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是領用原材料,進項稅額不用轉出,如果領用自產產品應視同銷售,按規定計提銷項稅額.
2.新稅法在建工程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如果你是在建工程中的設備,可以抵扣.如果是土建項目,就不允許抵扣.
3.此在建工程購進的工程物資如為應用于動產的建設:如機械設備等,則工程物資的進項稅可以抵扣.若用于企業的不動產建設,該工程物資的進項則不可予以抵扣.
4.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不動產在建工程不抵扣進項稅額.
5.在建工程進項稅不可以抵扣,購進原材料等物資全部用于該工程,所支付的價款和增值稅進項稅一并計入工程物資.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規定: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分兩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上述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購進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在建工程進項稅可以全部抵扣嗎?在最新的稅法中,符合進項稅額抵扣條件的在建工程購進的工程物資準予抵扣進項稅額.會計實操學習,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越學越精,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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