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沒蓋清楚還能再蓋一次嗎?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政策強調“一次性”。因此,只允許加蓋一個發票專用章,如果沒蓋清楚,不允許在旁邊再蓋第二個發票專用章了。
除特殊情況以外,在開具發票時發票上必須加蓋用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加蓋其他印章無效。
其中特殊情況是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海市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690號)規定第一條關于稅控收款機發票蓋章問題規定:
“鑒于目前稅控收款機開具的卷式發票上已打印納稅人名稱(即收款單位名稱)、納稅識別號,同意你局在上海市范圍內試點,試行稅控收款機卷式發票開具時不加蓋發票專用章,以方便納稅人開具操作。其他發票開具仍需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p>
開票有誤,或者是蓋章有誤,銷售方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表,并填寫具體的原因,以及相應的藍色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由購買方出具的拒收理由等材料,就可以開具通知單,并通知單可以重新開具紅字發票,重新開具增值稅發票就可以了。

發票蓋章蓋反了可以嗎?
這個可以,因為發票不是發票驗證的必要元素,所以即使不是,也可以對其進行驗證。
但是我們將來一定要注意,因為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說不允許逆轉,但是有些稅務局會有這方面的要求,所以我們可以盡量避免。
增值稅發票數據分七個方面:發票代碼、發票號、開票日期、賣方納稅人識別號和買方納稅人識別號、金額、稅率和稅額。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所以,只要滿足法條上規定的要件,發票都是有效的。所以,把發票的發票專用章上把章給蓋反不影響其有效性。
發票章沒蓋清楚還能再蓋一次嗎?相關的問題解答小編就已經給各位介紹清楚了。如果大家都還有其他關于發票和印章問題的,隨時來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我們將馬上問各位學員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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