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合理的工資薪金?
答:在分析公司戰略的基礎上,確定人力資源戰略,進而制定了企業的薪酬策略;完成崗位分析,并得到的三份成果,即崗位說明書、崗位分類、崗位編制;通過外部對標、內部診斷,做好企業內外部薪酬調查,并且企業薪酬水平的確定和調整標準應建立在內外部公平的基礎之上。
薪酬結構設計屬于薪酬體系中的一個子模塊,因此在設計薪酬結構時必須服從薪酬體系所要達到的目標這個大前提。薪酬體系主要有兩個目的:確保企業合理控制成本;幫助企業有效激勵員工。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
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合理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各地在確定合理工資薪金總額時,可結合《湖南省地方稅務局、湖南省國家稅務局、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工資薪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地稅[2009]18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對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后的工資薪金可以認定為合理的工資薪金,凡實際工資支出沒有超出協商工資薪金的,均允許稅前列支。

工資薪金總額包括哪些?
主要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一) 計時工資
1. 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 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3.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4. 運動員體育津貼。
(二) 計件工資
1. 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 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 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 獎金
1. 生產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2. 節約獎: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作為企業的財務人員,對于上文內容介紹的“如何確定合理的工資薪金?”一定要了解清楚。這樣在工作當中,可以少一些關于薪金比例的疑問,有員工同事提問的話也能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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