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后債券利息收入怎么辦?
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后,債券的利息收入要繼續確認。
“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攤余成本=“成本”+“利息調整”-“公允價值變動”(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這三個明細賬余額)
或者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1+實際利率%)-當期應收利息-本期發生的減值損失(或+本期轉回的損失)
注:在有減值情況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均體現在了“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的貸方余額。
在沒有減值的情況下, 攤余成本=“成本”+“利息調整”(不考慮“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

金融資產減值后的利息收入怎么做賬?
發生減值時:
前者發生減值是通過測試未來現金流入而計算的,它包括了應收利息可能收不到的情況等,所以,不用管應收利息,而在減值準備中就把收不到的利息折成現值后進行備抵。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后者發生減值是因為公允價值變動過大而引起的,但他是投資方處于謹慎性原則的考慮,而被投資放則任然按照票面利率發放利息,所以應收利息任然按照票面價值來進行計算。借記“資產減值準備”,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轉銷“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沖減減值時:
因為債券類投資變化穩定,不會像股票類投資起伏過大,影響當期利潤,因此,它可以直接沖減減值科目。
前者中,應收利息已通過減值科目備抵,所以沖減減值時,首先要把相應金額進行回調,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然后再確認應收利息。
后者中,由于是公允價值的變化引起的減值,所以應收利息本身之前沒有在減值中體現,所以發生沖減減值時,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產減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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