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上報匯總后還能開發票嗎
答:當然可以,點完上報匯總本月還能開發票的。
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準,并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并要求開具后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于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范圍內使用,跨出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已抄報的發票怎么作廢?
發票已經認證不可以作廢,作廢發票要收回原發票所有聯次。這種情況下由購買方申請紅字發票信息表,銷售方根據信息表上的十位數編碼進行開具紅字發票。
依據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未認證發票不需要做分錄,什么時候認證后才做會計分錄,當月認證的,會計分錄處理如下: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預付賬款
發票上報匯總后還能開發票嗎?看完本篇內容之后,是否對于發票需要應對處理的幾種情況,又多了一點了解了呢?發票是重要的記賬憑證之一,只要是企業財務就應該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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