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稅沒超過多少免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 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因此,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可以免征水利建設基金.

免征增值稅的7個項目是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避孕藥品和用具;
古舊圖書;
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增值稅直接減免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的第二條第三款中明確規定:"除稅收返還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這類稅收優惠并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 不作為本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據此,我們可以肯定直接免征增值稅的優惠不能按照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在排除了"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方式后,仍然沒有相關的指導性文件來明確此類稅收優惠的會計處理.因此仍存在會計處理困境.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對收入的定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企業享受增值稅直接免征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應該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義,因此應該將其納入收入的范疇.根據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同志的《關于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幾個具體問題的說明》中對收入和費用的定性:"收入或費用突出日常活動,只有企業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才構成營業收入或成本,非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或流出屬于利得或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或支出."根據這一段對收入的明確定性分類,我們不難看出,企業免征增值稅形成的收入是與企業日常活動密不可分的.所以企業免征增值稅形成的收入應該列入企業的"營業收入",并且是"主營業務收入".
關于水利稅沒超過多少免征的問題,上述文章中會計學堂的老師根據具體的文件規定作出的解答是月銷售額不超過十萬元.除此之外,文章中還對增值稅減免的相關問題加以說明.稅務減免是稅收優惠中的一種,作為會計必須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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