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增值稅怎么重分類調整
答:重分類指會計報表的重分類.它調表不調賬,即不調整明細賬和總賬,只調整報表項目余額.具體說來,它根據會計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而非總賬余額(凈值)而定,當資產類往來會計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時,這時不再是債權而是一種債務,應重新分類到負債類科目;反之,當負債類往來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時,這時不再是一種債務而是一種債權,應重新分類到資產類科目中去.如果不這樣進行重分類而直接以總賬余額反映到會計報表當中,則不能反映資產負債的本來面目,甚至導致財務指標異常.比如,應收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這時應將它重分類到預收賬款當中.同理,應付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這時應將它重分類到預付賬款當中.
1、"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借方余額,列示到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 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中;
2、"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列示到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 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中;
3、"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列示到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

所得稅出現負數資產負債表重分類到什么科目
答:該企業上年度的所得稅有預繳,本年進行所得稅匯算后結果為預繳的所得稅為多交,并將相關事項做為今年事項進行調整,
借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 所得稅
這樣就會出現本年所得稅為負數的情況.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5號在討論稿里面提到應交稅費負數在列報時需重分類至其他流動資產,但正式稿將此要求刪除.
而證監會對此事項出過相應的公告,并出書明確提到應將其重分類至其他流動資產,因此很多IPO及上市公司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做重分類處理.
上述的內容著重講解了應交增值稅怎么重分類調整,順便也講解了所得稅出現負數資產負債表重分類到什么科目這個擴展知識,還想繼續學習更多內容的,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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