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軟件全額抵扣如何報稅?
1、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

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 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注: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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