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個稅匯算清繳是從所屬期的2月開始算嗎?
個人所得稅中稅款所屬期填寫方法:7月工資收入,在8月申報,稅款所屬期應該是7月.
所得期、所屬期等概念的區別:
1、"所得期間":指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也就是納稅人實際取得應稅收入的時間.
2、"所屬時間(起)"、"所屬時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又稱為"收入所屬期".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等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出勞動的期間.
3、"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時期"是同一時間段.

2019個人所得稅申報期
一、個人所得稅申報期2019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九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三十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人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后三十日內,將應納的稅款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二、個稅新標準
從2019年開始按新個稅"起征點"進行扣除,新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計算適用于7級超額累進倍率,其計算方式如下:
含稅:應納稅額=(含稅工資薪金-三險一金等扣除項目-起征點)×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不含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需要換算成含稅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019個稅匯算清繳是從所屬期的2月開始算嗎?上文介紹了這個是按照1月份算從所屬期的,關于所得稅,所屬期的概念上文也進行了解析,對于個稅申報期上文也進行了分析,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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